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所需材料
根据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》第十五条规定。
第十五条:有关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:
(一)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:
(二)受种者健康状况、知情同意告知以及医学建议等预防接种有关记录:
(三)与诊断治疗有关的门诊病历、住院志、体温单、医嘱单、化验单(检验报告)、医学影像检查资料、病理资料、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;
(四)疫苗接收、购进记录和储存温度记录等:
(五)相关疫苗该批次检验合格或者抽样检验报告,进口疫苗还应当由批发企业提供进口药品通关文件:
(六)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有在的其他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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